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 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文: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   发布时间:2020-01-10   访问量:3988

防 城 港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防财教〔2019〕20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

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防城港市教育局:

防城港市本级2019年预算方案已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收入总计258520904.57元,支出总计258520904.57元。在总支出中,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126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 121260元(具体详见附件)。

一、加强收入管理,确保完成收入预算

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大收入管理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各项收入,严格按照规定的科目、级次、缴库的方式、期限,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严禁违反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收入,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对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不得拖延或采取其他名目、方式变相继续征收。各项非税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支出进度

各预算部门是预算执行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金额执行,不得截留、挪用、随意改变资金用途。要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实效性,市财政局将把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考虑因素,对单位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将按有关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部门预算批复后,在执行中除追加的专项资金,或因政策性因素变动确需实行政府采购的事项外,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各预算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压减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的有关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要采取有力措施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四、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预算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思想。对预算安排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除涉密项目外)全部要编报绩效目标。如无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则依据项目金额大小顺序,选取2—3个项目编报绩效目标。从2019年起,所有一级预算部门(涉密部门除外)需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将抽取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重点预算绩效评价。

五、落实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预算部门应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并抄送市财政局备案。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务必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和格式(表格公开批复表1至11表),在防城港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和部门门户网站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并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6.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7.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8.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0.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2019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13.附表补助县(市、区)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防城港市本级预算指标数.xls


防财教〔2019〕20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doc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19年3月13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防城港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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