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学校研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27日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预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共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时间1级响应和市政府、市教育局作出的重要部署,为防范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的领导工作。
组长:许富繁
副组长:王治军 禤汉玲
成 员:龚文奇 裴海玲 钟奇成 郭剑军 黄祖卫 李逸清
陈 璐 沈英萍 黄忠茂 杨宇莉 林雨平 苏 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龚文奇担任,办公室干事由林雨平担任,办公室电话:3255663。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开展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处理防控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在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明确职责分工,督促各工作组有效落实防控政策和措施;通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问题;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防控措施
(一)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学校办公室组织各部门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负责汇总各部门每日报告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与地方政府卫健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疫情突发情况;与学校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各部门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室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学校宣传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各部门要及时对教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
学工处要指导各专业部向师生发布学校相关防控信息。对留校学生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对离校学生,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在校和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学校工会要对离退休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信息。要指派专人对离退教职工开展宣传教育。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后勤处要对食堂、校园各工地的务工人员发布学校相关防控信息指派专人指导上述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医务室做好校园防疫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三)做好相关工作预案
学工处、教务处根据学校是否按时或延迟返校开学的决定,对学生返校上课教学及管理制定工作预案,做好提前通知。
(四)落实疫情防控应急药械配备和防控引导工作
后勤处、医务室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要积极落实学校相关防控措施,保障值班人员体温计、口罩等药械的配备和常用应急药物的储备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
(五)做好开学防控工作
1.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寒假期间提前返校。
2.寒假期间,所有学生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体温异常者要及时就诊,向各专业部申请延迟返校。凡因当地疫情控制长时间无法按时返校的,可视情况办理休学。
3.后勤处负责预选符合规定的场所,作为体温异常师生隔观察场所
4.一旦发现疑似病人,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转诊至上八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医务室医务人员每天对隔离学生进行体温监测、健康检查,必要时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后勤、保卫、学工等部门做好隔离场所的管理工作
(六)做好师生筛查工作
各处室、各专业部要了解和掌握寒假期间师生动向,按照《防城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学校重点人群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师生假期动向进行排查,有效切断病源传播途径。在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前,凡2020年1月8日以后从湖北返程或在湖北逗留过的教职工和学生,须自我隔离14日,确定身体没异样后再上岗工作、学习。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要及时安排到医务室进一步筛查,及时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各部门、各专业部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不得隐瞒病情、带病上课。各部门、各专业部加强晨检和因病缺课的病因追查及登记工作,了解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安排到医务室就诊,由医务室进行规范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禁学生带宠物上学。
(七)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
医务室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报学校领导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局值班室(电话2883811)。
(八)及时开展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学校领导小要及时组织保卫、医务等有关部门,对确诊病例直接触的人员,主要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等,进行全面摸,准确无误地做好人数统计;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症筛查、医学观察,尽早发现被传染者;加强宣传并要求学生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要立即就诊报告班主任。
(九)对确诊病例学生实行休学、复学管理
对确诊病例,要严格执行休学、复学管理制度,并密切跟其治疗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疾病证明的同意休学的意见,为确诊病例办理休学手续。根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复学诊断证明的同意复学的意,为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复学手续。根据《自治区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不同人群心理卫生服务作意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面向全校师生提供心理咨和危机干预服务,尤其对是确诊病例学生、隔离观察学生及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十)做好校园环境治理及食堂卫生管理
在师生返校前,后勤处、学生处、教务处要深入组织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消毒、整治工作。对重点人群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做好全面消毒工作;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改善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实训室、运动场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食堂要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食堂进货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等加强对食品、药品、饮用水安全的监管。
(十一)加强对师生大型活动的管理
各部门、各专业部要尽量减少或取消大型会议、活动。确实需要举办大型集体活动的,主办部门要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在室外或通风良好的室内场所举行,并做好防护措施。
(十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保卫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校园。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流程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流程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5℃。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部门、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由所在部门安排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报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值班室(电话:288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