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财规〔20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附件13《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实施细则》通知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2020-2021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要求
(1)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操行分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可以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2)学习成绩或操行分成绩在班级的排名未达到前20%,但位于前40%之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①国家、自治区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地市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②地市级以上(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者;
③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3.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指标
1.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2.下达的名额指标:67人。
3.各教学班及专业部名额指标(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推荐流程:(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将不再参与此次评审)
1.每个教学班根据学生表现,推荐3名优秀学生参加专业部初评;
2.原则上,每个教学班分配1个获奖名额,余下的指标由专业部对被推荐学生按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差额评选出获奖学生;
3.学校对专业部推荐的名单进行等额评审,最后确定名单进行校级公示并上报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四、报送程序与时间
1.班级初评时间:请教学班于2021年10月14日前在班级完成初评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5日前将学生的申请审批表及材料于交专业部评议。
2.专业部评议时间:2021年10月20日前各专业部对本专业部推荐的后选人名单及材料完成评议并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把符合条件的获奖学生材料交至资助办李华婷老师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后发至邮箱:fcglgzizhuban@163.com,逾期作为放弃处理。
3.学校评审时间:学校于10月21日前按照《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后进行校级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资助办按文件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五、材料提交要求
1.各专业部上报评议材料:
(1)被推荐的获奖学生申请材料;
(2)班级评审材料及公示材料;
(3)专业部评审登记表及评审名单(一份);
(4)专业部获奖学生名单公示表及获奖学生公示名单(一份);
(5)专业部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成员名单。
2.班级推荐材料包括:
(1)《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等查验后归还);
(3)身份户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号(建议中国银行卡)(一式两份);
(4)班级评议材料:《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量化评分表》(一名学生对应一份表一式两份)、班级评审登记表及评审名单(一份)、被推荐学生名单公示表及公示名单(一份)、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信息表(一份);
(5)政策宣传知情签字表(一份)。
3.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附件1:
2021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专业部名称 | 人数 | 教学班数 | 预分配获奖指标 |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
每个班级推荐3名候选学生 | 每个班确定一名学生(推选国奖的人选但未评上) | 专业部推荐人数 | 校级评审最终确定人数 | |||
信息工程部 | 505 | 10 | 30 | 10 | 13 | 23 |
交通运输部 | 410 | 10 | 30 | 10 | 10 | 20 |
文化教育部 | 498 | 11 | 33 | 11 | 11 | 22 |
高考本科班 | 53 | 1 | 1 | 1 | 0 | 1 |
上思教学点 | 17 | 1 | 1 | 1 | 0 | 1 |
合计 | 1483 | 33 | 95 | 33 | 34 | 67 |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