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孩子是您生命的延续,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求知欲强、活泼好动的天性让孩子们充满了活力,但我们也注意到,身体尚未发育完全、自我保护意识不足有时也让孩子们容易受到伤害,地震、洪水、火灾、交通事故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各类疾病困扰影响了孩子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也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广西地区学生平安保险是针对上述风险开发的专用产品,保险责任涵盖了意外身故及残疾、重大疾病、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以及住院医疗,保费低,保障高,责任广,为您的孩子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我公司愿与您共同关心、呵护孩子的成长。如需投保学生平安保险,请您参阅以下保险方案,并填写投保回执联反馈给本公司即可办理投保手续。
学生平安保险方案(适用于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包含高中、大学)
保障项目 | 适用条款 | 保险金额(元) | 每次事故免赔额 (元) | 给付比例(%) | 等待期 | ||
1.意外身故、残疾给付 | 广西地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12万元 | —— | —— | —— | ||
2.重大疾病给付 | 广西地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学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 5万元 | —— | —— | 重大疾病等待期30天(续保者不受限制) | ||
3.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用补偿 | 广西地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学生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条款 | 0.3万元 | 详见特别 约定 | 详见特别 约定 | —— | ||
4.意外伤害住院、疾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 | 广西地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学生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 3万元 | 详见特别 约定 | 详见特别 约定 | 疾病住院等待期30天(续保者不受限制) | ||
保险费 | 人民币:100元 | 保险期间 | 一年,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特别 约定 | 1. 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用补偿: ①医保补偿版:(有效医疗费用-医保已补偿费用)×80%。②无医保版:(有效医疗费用-免赔额50元)×80%; 2、意外伤害住院、疾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 ①医保补偿版:按(有效医疗费用-医保已补偿费用)剩余住院医疗费用的分级累进比例给付。未获得大病保险赔付的:0-3000元(含)部分给付比例为70%,3000-10000元(含)部分给付比例为80%,10000元以上部分给付比例为90%;已获得大病保险赔付的,每段给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②无医保版:按(有效医疗费用-200元免赔额)剩余住院医疗费用的分级累进比例给付。非脱贫户:0-3000元(含)部分给付比例为50%,3000-10000元(含)部分给付比例为60%,10000元以上部分给付比例为70%;脱贫户,每段给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3、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的,则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扣除医保和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予以赔付,但最高分别不超过上述第1项或第2项计算的赔付金额。 注明:上述有效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广西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补充版适用被保险人参加医保且获得相应费用补偿情况;无医保版适用被保险人未参加医保或者参加医保但未获得相应费用补偿的情况。 |
业务员:黄凯旋 联系电话:13324700500
特别提示:本《学生平安保险方案》仅为保险介绍,并不代表我公司已经接受投保。如果家长需要为孩子投保本保险,请填写下列学生平安保险投保回执并交回我公司,如符合承保条件,我公司将签发保险单,并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承担保险责任;如不符合承保条件,我公司将无息退还暂收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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