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
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部 财政部印发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通知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一、 成立评选机构
组 长:许富繁 市理工职业学校校长
副组长:禤汉玲 市理工职业学校党总支部书记、副校长
钟奇成市理工职业学校副校长
黄雪红 市理工职业学校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成 员:邓凯尹 教务与交流合作处副主任(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
龚文奇学生工作处主任
郭剑军后勤处主任
黄祖卫 招生就业办主任
冯 凰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沈英萍科研处主任、文化教育专业部主任(兼)
黄忠茂信息工程专业部主任
陈 璐 财务室会计
李逸清 团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殷德海担任,办公室干事由李华婷担任,具体负责学校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组织实施。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年级同一专业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特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3)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年级同一专业前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4)“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 8 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 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 20 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 15 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④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⑤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 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⑥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⑦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⑧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指标
1.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名额指标:5人
四、推荐流程:
1.各班按评审要求推荐一名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2.每个专业组按评审要求推荐本专业1名候选学生,通知相关学生和班主任做好班级评审工作并把材料送到专业部进行初评;
3.专业部初选2名候选人名单报送学校资助办(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材料都要上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cglgzizhuban@163.com),资助办审核被推荐学生的材料无误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
4.最后由学校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出5名获奖学生;
五、报送程序与时间
1.班级推荐时间:各班级于2022年9月5日前在班级完成推荐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2021年9月6日前将学生的申请审批表及公示材料转送专业组长。
2.专业组长报送时间:各专业组长检查班级材料无误符合评审要求后于2022年9月7日下午18:00前将班级推荐材料交到各专业部主任处,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专业部评议时间:2022年9月8日下午18:00前各专业部对本专业部教学班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材料进行初评并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2021年9月9日前把符合条件的2个候选人材料提交资助办李华婷老师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后发至邮箱fcglgzizhuban@163.com,逾期作为放弃处理。
4.学校评审时间:学校于2022年9月13日前按照《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资助办于9月20日前将各项材料上交防城港市教育局。
六、材料提交要求
1.班级推荐上报评审材料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5日下午18:00前,评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各专业组组长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
(1)被推荐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被推荐学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表(一式两份);
(3)班级推荐名单审核登记表以及被推荐学生评审名单(一份);(4)班级被推荐学生名单公示表以及公示名单(一份);
(5)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信息表(一份);
(6)学科、技能、竞技等类竞赛、表彰、任职类相应的奖状、证书、聘书、文件或相关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7)被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号(建议中国银行卡)(一式两份);
2.专业组长上报评审材料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7日下午18:00前,评选材料交到各专业部主任处,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各专业部上报评选材料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9日下午18:00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cglgzizhuban@163.com),评选材料交到学校资助办,逾期作为放弃处理。
(1)被推荐的获奖学生申请材料;
(2)班主任上送的班级评审材料及公示材料、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信息表;
(3)专业部推荐学生名单公示表及公示名单(一份)
4.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