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发文: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   发布时间:2022-11-01   访问量:1582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桂财规〔20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印 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附件13《自 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实施细则》通知要求,现结合 学校实际,制定《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自治区

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一、成立评选机构

 

 长:许富繁

市理工职业学校校长

副组长:褐汉玲

市理工职业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钟奇成

市理工职业学校副校长

黄雪红

市理工职业学校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员:邓凯尹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教务与交流合作处副主

(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

龚文奇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学生工作处主任

郭剑军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后勤处主任

黄祖卫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招生就业办主任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办

公室全面工作)

沈英萍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科研处主任

李逸清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团委负责人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会计

黄忠茂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殷德海担任,办公室干 事由李华婷、廖庆玲担任,具体负责学校2022学年自治区人民

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评审的组织实施。

二、 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要求

(1)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 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操行分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可以 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2)学习成绩或操行分成绩在班级的排名未达到前20%,但 于前40%之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中等职业教 育奖学金:

①国家、自治区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地市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②地市级以上(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

者;


 

 

③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3.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 奖励标准及名额指标

1.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2.下达的名额指标:66人(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3.各教学班及专业部名额指标(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 推荐流程:

1.每个教学班根据学生表现,推荐2名优秀学生参加专业部初评; 2.原则上,每个教学班分配1个获奖名额,余下的指标由专业部  对被推荐学生按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差额评选出获奖学生(按各专  业部比例计算,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除去每个教学班1  个名额外,剩余各专业部推选名额为:信息专业部10人、交通

运输部10人、文化教育部10人);

3.学校对专业部推荐的名单进行等额评审,最后确定名单进行校

级公示并上报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五、 报送程序与时间

1.班级初评时间:  请教学班于2022年10月28日前在班级完成 初评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日

前将学生的申请审批表及材料于交专业部评议。

2.专业部评议时间:  2022年11月6日前各专业部对本专业部推

荐的后选人名单及材料完成评议并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


 

 

),把符合条件的获奖学生材料交至资助办李华婷老师处并将 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后发至邮箱: fcglgzizhuban@163 .com,

期作为放弃处理。

3.学校评审时间: 学校于11月10日前按照《办法》规定的要求 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后进行校级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

),公示无异议后,资助办按文件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六、 材料提交要求

1.各专业部上报评议材料:

(1)被推荐的获奖学生申请材料;

(2)班级评审材料及公示材料;

(3)专业部评审登记表及评审名单(一份);

(4)专业部获奖学生名单公示表及获奖学生公示名单(一)

2.班级推荐材料包括:

(1)《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 两份);

(2)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 一式两份、原件等查验后归还);

(3)身份户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 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号(建议中国银行卡)(一式两份);

(4)班级评议材料:《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量化评分表》(一 名学生对应一份表一式两份)、班级评审登记表及评审名单(一 )、被推荐学生名单公示表及公示名单(一份)、班级民主评议


 

 

小组信息表(一份);

(5)政策宣传知情签字表(一份)。

3.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申请奖学金

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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