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文: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   发布时间:2022-02-23   访问量:1565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防城港市教育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校师生安全教育工作,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特制订《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防城港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防城港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防城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公共卫生事件。即发生在学校内学校所在地区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包括学校各专用教室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及其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3.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各种破坏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4.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委员会。学校“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

1.按照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激烈程度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具体情况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许富繁

副组长:禤汉玲  黄雪红  钟奇成

 员: 冯凰  邓凯尹  龚文奇  郭剑军  黄祖卫  沈英萍  谭国庆  陆奎金  黄忠茂  梁建芳以及各班班主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4.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决策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学校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信息,适时向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并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灾情调查工作;建立应对突发性事件专项资金,并根据情况决定动用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


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2.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30分钟内,电话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2小时内报相关文字材料。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数量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性质和影响程度;

3)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4.预防预警行动

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2)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保障。

5.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保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充足。特殊物资应由专人保管,确保物资器材存放合理运输便利安全可靠。

3)资金保障

学校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学校要严格保证。

4)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

组长:钟奇成

组员:龚文奇  陆奎金  黄忠茂  梁建芳

5)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具体保障措施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应急保障部分。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受灾师生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当地教育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协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源及危害;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向教育局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同时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必要时组织师生疏散或撤离;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妥善处理好环境污染事故善后工作;

8.发生危险品污染事故,学校应及时报当地环保部门。


十一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十二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

4.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十三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通讯保障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事故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十四校园暴力事件的处理办法

1)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暴力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2)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3)本预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暴力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暴力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发生一般性暴力事件,学校第一时间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以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局。

发生重大校园暴力事件,学校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教育局,在教育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视情况及时采取紧急措施,由学校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并将事件进展情况及处置情况逐级上报。


十五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十五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处理中的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

2.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3.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4.凡是需要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都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防止产生继发性灾害问题。

5.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从应急转向善后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疏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整改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6.事件结束后,学校应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措施。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综治办反映存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各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防灾避灾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7.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 (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区域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区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一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一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等病例,发病人数以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0.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11.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13.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A.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B.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C.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报告内容

A.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B.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C.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D.应急反应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学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好应急反应。

2.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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